“天堂之盾-2015”信息化条件下消除空袭后果研究性演习场景
5月13日,在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,苏州市再次荣膺“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”称号,这是苏州连续第四次获得此项殊荣。
荣誉的背后,缘自于苏州民防人的不懈努力,缘自于对使命的执着追求,缘自于苏州民防建设始终紧跟城市建设步伐、紧贴城市建设实际、紧盯城市建设需要,走出了一条与城市建设相得益彰、相互促进、融合发展的路子,在苏州城市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,民防建设如影相随、一着不让,整体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的台阶。
一、适应城市防空袭需要,大力加强人防军事斗争准备。苏州作为国家人防二类重点城市,在未来防空袭斗争中责任重大、使命艰巨。长期以来,我们积极适应城市防空袭斗争需要,扭住以防空袭为核心任务抓建设、搞准备,注重“四个突出”,着力铸造坚不可摧的“天堂之盾”。一是突出指挥体系。市、县级市(区)建立人防指挥机构,健全三级指挥体制、落实实名制要求和常态化管理机制;适时修订《城市防空袭预案》、《应急行动方案》;强化重要经济目标防护,深化人防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,持续推进人口疏散基地建设。二是突出信息支撑。围绕信息化条件下防空袭需要,强化“一网四系统”建设,形成了光纤、电缆、短波、超短波、移动和卫星通信“六网一体”的信息传输格局,具备了地面地下互联互通、多条件、多手段实时传输的信息保障能力,城市警报音响覆盖率达98%以上。三是突出按纲施训。建立了10支人防专业队、6支人防志愿者队伍,按“学研练考评”要求,以新的《人防训练与考核大纲》为依据,扎实抓好新大纲施训,持续兴起“比学赶帮超”训练热潮。四是突出演练生成。坚持演练一次能力提升一步,离实战更近一步,积极抓好各项重大演训活动,推动了防空袭能力稳步提升。2013年,在全国人防训练比武竞赛活动中,全市2人参加全国人防训练比武竞赛汇报演示,7人受到国家人防表彰,市局被南京军区表彰为先进单位。2014年至2015年,我市担负全国人防新大纲试训任务,探索出“八个一”试训成果,受国家人防办充分肯定。
二、适应城市综合防护需要,大力加强人防工程体系建设。积极抓住苏州城市快速发展机遇,科学统筹城市防护需求与人防工程建设关系,不断优化人防工程规模、类型和布局,切实把人防工程打造成城市生命线工程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全市累计新增人防工程XXX万平方米,市区人均设防面积达XX平方米。人防工程建设中,强化顶层设计,注重“五个坚持”,即坚持规划引领,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人防工程规划;坚持建管并重,强化人防工程建设及维护管理,工程完好率达95%;坚持绩效管理,科学合理进行绩效评价,推动自建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化、常态化和制度化;坚持创新推动,积极探索人防工程建设、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方法举措;坚持兼顾设防,轨道交通等地下空间开发项目严格落实兼顾人民防空要求。同时,为提升质量效益,突出“五个结合”,即与提升战备效益相结合、与城市发展需要相结合、与轨道交通建设相结合、与经济转型升级相结合、与历史文化保护相结合,进而形成了以轨道交通建设为核心、以新城区地下商城开发为推手、以老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为基础的“三驾马车”齐头并进的局面。
三、适应城市法治建设需要,大力加强民防法治体系建设。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、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需要,在国家人防办、省民防局部署下,积极稳妥推进民防法治体系建设。实践中,我们着眼有法可依,完善法制体系。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、备案和清理,开展了《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》规章立法后评估,修订了《苏州市民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,建立了民防行政许可、行政调解、行政指导等法规制度。着眼有法必依,严格依法行政。深化行政审批改革,调整清理行政审批事项,明确7项行政许可,取消、下放10项非行政许可;规范行政审批行为,做好依法行政报送及行政办件报备工作,行政审批、行政征收等权力事项全部网上公开运行。着眼执法必严,强化执法监督。加强行政监督,落实行政执法检查、公示、责任追究和考核评议制度,建立了行政权力运行层级监督、网上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;每年组织依法行政情况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;认真处理寒山闻钟等平台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投诉,加大对违规出售、出租人防停车位的监督和处罚力度。
四、适应县域经济发展需要,大力加强县级民防组织建设。长期以来,苏州县域经济活跃、城市发展迅猛,近年来所辖昆山、张家港、常熟、太仓GDP均排名全国县级市前列。经济及城市发展水平对民防建设具有牵引和推动作用,为确保县级民防工作有人建、有人管,市“四套班子”多次到县级市(区)调研民防工作,研究机构设置、编制落实、政策到位等重大问题,根据县级城市发展需要,主动加强县级民防机构建设,保证在机构精简调整中,民防部门不仅没有受到影响,还得到进一步加强,有力推动了县级民防组织建设。目前,全市所辖四市六区均设民防局或人防办公室,明确专职领导班子,做到人、财、物独立运转。近几年,随着形势任务发展需要,我市又探索民防工作进社区、进街道方法路子,逐步健全完善市、县级市(区)、街道(乡镇)、社区(行政村)四级民防组织体系,实现了民防工作无缝隙、全覆盖,有力提升了民防建设整体发展水平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