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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江区民防局顺利办结一起少建防空地下室案件

7月6日,在省、市条线的正确指导下,我局于2016年1月作出行政征收决定的某房产项目少建防空地下室案件,在经历一审、二审、再审后,开发商最终将两千余万易地建设费一次性缴纳完毕。

该项目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,2005年立项,共分为五期建设。在第五期建设开始之前,我局多次提醒开发商在五期完成人防工程建设要求。2014年我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,该项目五期已开始动工建设,且未向我局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,经核实五期在建地下室为普通地下室而非人防工程,遂对其立案并开展调查。通过调查询问、现场检查、听证等程序,我局确定了其少建防空地下室且无法补建的违法事实, 并于2016月1月作出了行政征收决定。

收到征收决定后,开发商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。面对行政诉讼,我局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,完整提交应诉证据,积极配合法庭调查。特别是在二审判决对法律适用存在偏差的情况下,我局认真研究,积极应对,依法提交再审申请,以充分有力的法律意见,成功推动法院对本案启动再审。再审过程中,开发商提交了撤诉申请,并配合我局将易地建设费缴纳完毕。

至此,这起历时两年多,先后经历行政诉讼一审、二审、再审的易地建设费征收案件,终于圆满画上句号,同时也成为了吴江区民防局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工作,坚决打击人防建设违法行为的又一标志性事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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