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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????题
吴江天铂小区21 22号楼车位问题
提交日期
2018-06-27
内????容
我是天铂小区二期21号楼的业主,当初天铂销售在售楼时没有事先告知我们21号楼和22号楼的停车位是全部人防车位只能租不能买。我们在上周六6月23号预约车位时才了解到这个情况,表示非常震惊,这是涉嫌欺诈,如果当时告知,那买不买房是我们自愿的事情。现在如果业主要买车位,只能跑远200米的其他号楼买车位,这对于我们平时出行很不方便,也是特别不公平的一件事情。为什么全部的人防都放在2122号楼,我们表示质疑。据了解,二期开盘车位的价格比一期的高,车位的价格也不公开,毕竟离远离近的车位是不一样的。故意隐瞒事实,剥夺业主的知情权。我们去协商要求一个满意的方案,我们的诉求是就近保证我们业主一户一个车位,且价格适当的降一点。地产商的助理总经理只会敷衍我们,答应好向总部申请6月27号给出方案,却躲起来不见,派出两个没有决定权的人敷衍我们。粗暴的对待我们,我们在售楼处真心想解决问题,他们缺把空调关掉,企图撵走我们,此事不了了之,我们业主辛苦挣钱贷款买了一套房子,却得不到应享有的权益。心里真的很难受。
回复意见
尊敬的网友您好,非常感谢您对人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,经吴江区民防局核实,答复如下:依据《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(试行)》第一条,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,应当按照总建筑面积5% ~ 9%修建防空地下室。防空地下室的布局由建设单位按照《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》进行设置。“天铂小区”结合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。 依据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六十六条: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,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在实地标注。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,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,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,不得将停车位出售、附赠。 如有其他疑问,欢迎来电、来人咨询,电话:63968087 ;地址:体育路789号城管人防大楼。 苏州市民防局 2018.7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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