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????题 |
工业园区怡和花园开发商将人防车位长租,变相卖掉,是否合法? |
提交日期 |
2018-04-09 |
内????容 |
尊敬的人防局领导:
我是苏州工业园区怡和花园业主,我前面租着小区地下的人防车位。去年年底,开发商告诉我,他们已将人防车位卖给他人。我说人防车位不可以卖的,他们就改口说长租。现在开发商苏州怡众置业有限公司跟业主签长期出租人防车位合同。合同又没写明具体租赁期限。我们问开发商,开发商就说:“我们可以有多少年使有权就出租多少年。”这不是变相卖掉人防车位吗?
开发商这样变相卖掉的本小区人防车位已经不少。
请问:开发商这样做合法吗?这样买来的人防车位权益有保障吗?小区住户必须买人防车位才能停车吗?
盼复!
谢谢! |
回复意见 |
尊敬的网友您好,非常感谢您对人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。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经办人员已向开发商核实了解,开发商表示,在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》实施后,该公司遵守人防车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的规定,未向业主长期租赁车位。如您持有开发商有违规行为的证据,请向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或人防监察大队反映,将会依法调查处理。
苏州市民防局 2018.4.1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