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务邮箱
公众交流
局长信箱
网上咨询
监督投诉
网上调查
您的位置:
首页
>
公众交流
>
局长信箱
信息查看
我要提交
返回
标????题
太仓人防办拒不履行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
提交日期
2018-01-10
内????容
业委会及业主多次向太仓市人防办反映万鸿房产公司违规情况。1、21#后面2号人防,万鸿房产非法租给农家1号,不允许业主停放。而太仓人防办说商业配套。但是包括21#都在本小区红线范围内。2、开发商在2009年12月以6万元出售1号人防车位使用权,太仓人防办认为万鸿丽舍人防工程于2009年立项报批,故继续沿用老办法。并且说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》违反了人民防空法的规定。完全不顾2008年9月1日施行的《江苏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>办法》,已经明确做出人防工程“不得出售”的规定。近期,万鸿房产又以8.5万全部出售人防车位使用权。在协议上也没有明确租期不超过3年,而太仓人防办则一律推诿。如果太仓人防办继续行政不作为,业委会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、放弃管理人防车位在内的各种措施。
回复意见
尊敬的网友您好,非常感谢您对人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。您的来信已收到,我局已责成太仓市民防局主动约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。 苏州市民防局 2018.1.15
您是第:位访客
主办单位:苏州市民防局(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) 通信地址:苏州市公园路128号
邮政编码:215006 联系电话:0512-65224671 传真:0512-65150814 网站维护:苏州市民防局办公室
ICP备案编号:苏ICP备10219514号
网站标识码:3205000026
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731号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