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意见 |
尊敬的业主您好,非常感谢对人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。对反映的问题,经张家港市民防局调查,情况如下:2016年3月,该小区建设单位在未按规定办理《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》取得该工程平时使用权的情况下,通过拍卖公司将该项目114只车位使用权拍卖给非业主,进而引发舆情争议。按张家港市法制办《关于依法配建人防工程使用权转让有关问题的请示》的审核意见,该工程可以套用老办法处理,建设单位可以按规定取得人防工程使用权并转让。处理意见:由于建设单位在拍卖工程使用权时,尚未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人防工程使用权,故拍卖行为违反程序,应判定为无效行为,暂停该人防工程使用,待该人防工程取得使用权后方可按文件规定执行,张家港市局将加强监督,严禁违规使用。
苏州市民防局 2016.4.20 |